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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风纪
    中共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5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向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组会,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党组书记、检察长凌立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和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整改进度,把推进整改与检察重点工作、本职工作和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截至12月24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巡察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全院共制定、完善制度机制8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学习“第一议题”的工作台账,及时收集“第一议题”学习资料,分门别类进行台账管理,防止学习时出现不及时或者遗漏。二是实行“第一议题”制度化、实效化,院党组、机关党支部明确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院党组在学习“第一议题”后,及时组织研讨,提升学习效果。三是修订完善《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明确非党组成员的院领导只作为列席人员参加党组会,可以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2.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助力文旅兴城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履职,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与生态旅游管理部门的沟通,摸排破坏旅游生态环境线索,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南岳旅游生态环境。截至目前,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收到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已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装的建议”“关于规范电动车使用,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转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二是快速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2024年7月,组织人员到岳阳市检察院参观学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最新的建设标准,对标高标准高要求做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目前已经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完成后尽快投入使用。三是深入落实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第一检察部每周三上午派一名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值班,及时跟进提前介入、不批准逮捕等案件的办理进展,依托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开展五类积案清理专项行动。

    3.反馈问题:司法执法规范化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中关于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查和流程监控,及时提醒各承办人注意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问题,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化。二是组织全院学习《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增加案件评查频次,将市院每季度案件质量问题清单和本院评查发现的问题向全体干警通报,并要求承办人对被通报的个案进行详细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被通报的问题重复出现。三是严格落实保密的相关规定,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保密责任意识。在租赁的复印机上粘贴标识,提醒工作人员非涉密复印机禁止复印涉密文件。目前,对已无法使用的复印机正在走报废程序,租赁的复印机在过渡期暂用,报废程序完成后立即购入涉密复印机,并停止租赁复印机的使用。

    4.反馈问题: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检察法律监督质效,转变干警法律监督理念,规范监督程序,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轻微违法问题,以口头纠违方式提醒,对于严重违法问题,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督促公安机关整改,对于反复或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通过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二是畅通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监管通道,南岳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岳区司法局签订了《关于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构建良性互动检司关系的意见》,以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实现检察监督和司法行政监管双促进、双提升。三是加强检察与监委、行政机关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对已发现的不起诉决定书未及时向属地纪检监察部门邮寄送达的情况,承办人已通过补充邮寄的方式向被不起诉人工作单位派驻纪检组邮寄不起诉决定书。制定了《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第一检察部承办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制作《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对是否建议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提出明确意见。四是加强扫黑除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2024年9月,召开南岳检警联席会议,向公安机关通报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中出现的疑似“凑数”案件的问题,强化事前监督。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恶案件的定性,在本院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委会上充分讨论研究,并层报市院、省院把关,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

    5.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党组会定期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院党组共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今年年初院班子成员进行述职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到述职报告中,机关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本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今年年底,领导干部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时,将要求单独段落阐述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4次、分析研判会议2次。6月底,已分别向区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了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8月19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和文件,通报涉检意识形态负面典型案事件,帮助干警进一步厘清边界,规范行为,强化干警纪律意识、责任意识。

    6.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院党组听取了关于2019年两名干警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的调查情况报告,决定对该两名干警分别作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的处理。2024年8月19日,组织全院干警书记员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文件,进一步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等规定,今年以来,无因私出国(境)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凡是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均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事中监督。每月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工作报告表》,及时报送单位“三重一大”情况,加强事后监督。三是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紧盯采购、人员提拔等重要环节,财务、后勤管理等重点岗位,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各内设机构已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具体的防控措施。

    7.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清退奖金,本院已于2021年1月15日收回三名干警退回争先创优奖励金,2024年4月15日,本院对该问题进一步深化整改,收回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四名干警退回的争先创优奖励奖金,并组织干警将考试竞赛奖金退回到位,全部上缴至南岳区财政局特设账户。二是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再次重申不得自行设立名目发放奖金,对本院组织的活动,按文件要求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性奖励为辅。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杜绝违规发放福利待遇等现象的发生。

    8.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流程,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本院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完善费用报销单据,设置专门地方给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保证发票审核人签名完整,强化了各审核审批人的责任。对有的开支费用使用白条支付且无附件问题,已核实该部分发生在2019年至2020年食堂外包经营期间,因付款附件另存食堂账,目前已找到相应附件、发票。对于有的发票报销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已在发票上补充开支事由,并附上活动方案。从今年开始,由财务人员每月对当月报销票据复审一次,杜绝发票报销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修改采购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堵塞工程项目漏洞,重新设计了《南岳检察院维修申请单》《南岳检察院服务申请单》,包含工程、服务类申请缘由、预算、内容、验收签字等关键信息,加强了对项目的全程监督。三是规范工会管理,加强工会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申请使用经费。已将2019年5月篮球团体赛方案作为财务报销附件,装订归档。

    9.反馈问题: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2月,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充分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充分考虑各部门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明确各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对2023年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予以了补充,做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完善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各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二是规范支部换届,2024年8月,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党建知识水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2021年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向区直机关工委补充了延期换届的请示,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了之前未进行审议的选举办法,对支部书记进行了补充票选。10月25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按程序补选了支部委员和支部副书记。12月18日,向上级党委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严格按程序按期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对支部建设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资料齐全、完整、规范。三是夯实党建基础,全面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今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互相促进。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4年8月,召开支委会,纠正非党人员协助党务工作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支委成员的分工,落实支委责任,提高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从会议开始到会议结束,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并确保全部参会人员签名,切实做到会议记录专人专本记录、整理、存档。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对2019年4月3日、8月28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补充完整。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至目前,机关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16次,支委会19次,党员大会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及党员讲微党课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开展禁毒普法、扫雪除冰等“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9次。开展党务知识传学讲学授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10.反馈问题:干警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心,通过反面典型案例通报、省市院及本院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等方式,提升办案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全面落实案件审批制度,对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起诉书等重要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进行严格审批把关,对经审批未及时发现和修正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压实审批责任。进一步健全司法办案人员考核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将通报结果运用到检察人员考核中。二是修改完善《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日常考勤制度》,建立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对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通报,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提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纪律意识和时间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规范着装及检察礼仪,树立良好形象。三是按照“规范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分门别类规范党组、支部、全院干警等会议记录,由专人按要求作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年末定期将会议记录本移交至档案室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有关管理配套制度,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662361;邮政信箱:衡阳市南岳区禹王路150号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411176635@qq.com。



    中共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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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2-13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5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向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巡察意见反馈后,迅速召开党组会,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党组书记、检察长凌立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和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整改进度,把推进整改与检察重点工作、本职工作和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做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截至12月24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1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巡察期间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全院共制定、完善制度机制8项。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学习“第一议题”的工作台账,及时收集“第一议题”学习资料,分门别类进行台账管理,防止学习时出现不及时或者遗漏。二是实行“第一议题”制度化、实效化,院党组、机关党支部明确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每月集中学习的“第一议题”。院党组在学习“第一议题”后,及时组织研讨,提升学习效果。三是修订完善《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明确非党组成员的院领导只作为列席人员参加党组会,可以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但不具有表决权。

    2.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助力文旅兴城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履职,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与生态旅游管理部门的沟通,摸排破坏旅游生态环境线索,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保护南岳旅游生态环境。截至目前,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收到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已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装的建议”“关于规范电动车使用,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转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二是快速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2024年7月,组织人员到岳阳市检察院参观学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最新的建设标准,对标高标准高要求做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目前已经完成项目主体建设,装修完成后尽快投入使用。三是深入落实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第一检察部每周三上午派一名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值班,及时跟进提前介入、不批准逮捕等案件的办理进展,依托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开展五类积案清理专项行动。

    3.反馈问题:司法执法规范化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中关于办案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查和流程监控,及时提醒各承办人注意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案卡填录等问题,促进办案程序规范化。二是组织全院学习《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增加案件评查频次,将市院每季度案件质量问题清单和本院评查发现的问题向全体干警通报,并要求承办人对被通报的个案进行详细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被通报的问题重复出现。三是严格落实保密的相关规定,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修订的《保密法》,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保密责任意识。在租赁的复印机上粘贴标识,提醒工作人员非涉密复印机禁止复印涉密文件。目前,对已无法使用的复印机正在走报废程序,租赁的复印机在过渡期暂用,报废程序完成后立即购入涉密复印机,并停止租赁复印机的使用。

    4.反馈问题: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检察法律监督质效,转变干警法律监督理念,规范监督程序,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作用,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轻微违法问题,以口头纠违方式提醒,对于严重违法问题,通过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形式督促公安机关整改,对于反复或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通过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二是畅通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司法行政监管通道,南岳区人民检察院与南岳区司法局签订了《关于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构建良性互动检司关系的意见》,以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实现检察监督和司法行政监管双促进、双提升。三是加强检察与监委、行政机关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对已发现的不起诉决定书未及时向属地纪检监察部门邮寄送达的情况,承办人已通过补充邮寄的方式向被不起诉人工作单位派驻纪检组邮寄不起诉决定书。制定了《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第一检察部承办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制作《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表》,对是否建议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提出明确意见。四是加强扫黑除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工作。2024年9月,召开南岳检警联席会议,向公安机关通报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中出现的疑似“凑数”案件的问题,强化事前监督。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恶案件的定性,在本院检察官联席会和检委会上充分讨论研究,并层报市院、省院把关,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

    5.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党组会定期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院党组共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今年年初院班子成员进行述职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到述职报告中,机关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本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今年年底,领导干部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时,将要求单独段落阐述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今年以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4次、分析研判会议2次。6月底,已分别向区委宣传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了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8月19日,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和文件,通报涉检意识形态负面典型案事件,帮助干警进一步厘清边界,规范行为,强化干警纪律意识、责任意识。

    6.反馈问题: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院党组听取了关于2019年两名干警未经批准因私出国(境)的调查情况报告,决定对该两名干警分别作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的处理。2024年8月19日,组织全院干警书记员学习因私出国(境)相关文件,进一步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审批等规定,今年以来,无因私出国(境)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凡是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均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事前、事中监督。每月向派驻纪检组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工作报告表》,及时报送单位“三重一大”情况,加强事后监督。三是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紧盯采购、人员提拔等重要环节,财务、后勤管理等重点岗位,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各内设机构已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具体的防控措施。

    7.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清退奖金,本院已于2021年1月15日收回三名干警退回争先创优奖励金,2024年4月15日,本院对该问题进一步深化整改,收回包括退休人员在内的四名干警退回的争先创优奖励奖金,并组织干警将考试竞赛奖金退回到位,全部上缴至南岳区财政局特设账户。二是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再次重申不得自行设立名目发放奖金,对本院组织的活动,按文件要求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性奖励为辅。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杜绝违规发放福利待遇等现象的发生。

    8.反馈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流程,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对本院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设计完善费用报销单据,设置专门地方给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保证发票审核人签名完整,强化了各审核审批人的责任。对有的开支费用使用白条支付且无附件问题,已核实该部分发生在2019年至2020年食堂外包经营期间,因付款附件另存食堂账,目前已找到相应附件、发票。对于有的发票报销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已在发票上补充开支事由,并附上活动方案。从今年开始,由财务人员每月对当月报销票据复审一次,杜绝发票报销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修改采购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堵塞工程项目漏洞,重新设计了《南岳检察院维修申请单》《南岳检察院服务申请单》,包含工程、服务类申请缘由、预算、内容、验收签字等关键信息,加强了对项目的全程监督。三是规范工会管理,加强工会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申请使用经费。已将2019年5月篮球团体赛方案作为财务报销附件,装订归档。

    9.反馈问题: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2月,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充分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充分考虑各部门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明确各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对2023年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予以了补充,做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完善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各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科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二是规范支部换届,2024年8月,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的党建知识水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2021年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向区直机关工委补充了延期换届的请示,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了之前未进行审议的选举办法,对支部书记进行了补充票选。10月25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按程序补选了支部委员和支部副书记。12月18日,向上级党委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严格按程序按期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加强对支部建设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资料齐全、完整、规范。三是夯实党建基础,全面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今年,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互相促进。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4年8月,召开支委会,纠正非党人员协助党务工作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支委成员的分工,落实支委责任,提高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从会议开始到会议结束,如实记录会议内容,并确保全部参会人员签名,切实做到会议记录专人专本记录、整理、存档。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对2019年4月3日、8月28日党员大会会议记录补充完整。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至目前,机关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16次,支委会19次,党员大会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及党员讲微党课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开展禁毒普法、扫雪除冰等“衡阳群众”志愿服务活动9次。开展党务知识传学讲学授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10.反馈问题:干警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心,通过反面典型案例通报、省市院及本院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等方式,提升办案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全面落实案件审批制度,对审查报告、不起诉决定书、起诉书等重要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进行严格审批把关,对经审批未及时发现和修正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压实审批责任。进一步健全司法办案人员考核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将通报结果运用到检察人员考核中。二是修改完善《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日常考勤制度》,建立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对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通报,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提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纪律意识和时间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规范着装及检察礼仪,树立良好形象。三是按照“规范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分门别类规范党组、支部、全院干警等会议记录,由专人按要求作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年末定期将会议记录本移交至档案室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有关管理配套制度,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662361;邮政信箱:衡阳市南岳区禹王路150号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411176635@qq.com。



    中共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2月24日